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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压力管道的法规及规范关于压力管道的法规及规范摘自《压力管道技术第二版》(中国石化出版社)1-4
自1996年原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来,有关行政部门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范文件,而且还正在不断补充、完善这一类文件体系。这些文件是设计、制造、施工/安装、检验、使用人员等在生产实践中必须遵循的法定文件,也是进行相关活动的最基础的约束准则。 一、统领性文件2002年6月29日,中国以基本法的形式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它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结果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它是开展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 2003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并代替国务院原颁发的《锅炉压力安全容器安全监察试行条例》。该条例是我国现行的针对包括压力管道在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的最高法规。 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以第302号令颁发《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规定了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时,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1996年7月1日,原国家劳动部颁发了《压力管道安全生产管理与监察规定》,它是首个将压力管道纳入法规管理轨道的法规性文件,也是统领设计、制造、安装、检查试验、使用等环节具体操作文件的统领性文件。 2002年,国家质量技术监察检疫总局以第14号令颁发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将国务院的2001年第302号令具体落实到了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管理。 二、与设计有关的法规及规范2002年11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并代替1999年12月颁发的原《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和《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则建立了设计环节应遵循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方法。 2000年,国家建设部发布GB 20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从而改变了原来行业割据、自成体系的混乱局面,统一了设计标准,为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奠定了技术基础。 就技术层面而言,目前缺少一个《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技术规程》,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技术法规。目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在组织人力编制该教程,也许在本书尚未出版的时候,《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程》就已经获得颁布。 三、与制造有关的法规及规范 2001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管理办法》及《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认可与管理办法》,从而建立了制造环节应遵循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方法。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可有效地改善目前国内管道元件制造质量低下、管理混乱的局面。 四、与施工/安装有关的法规及规范 2000年6月,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了《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2002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了《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这些制度的发布,对提高安装单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起到了督促和强化作用,使得压力管道安装环节的安全管理得到了保障。 五、与检验有关的法规及规范 2001年10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方法》。 2000年,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试规则》,并替代原《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资格考试规则》。 这些制度通过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提出考试资格、持证上岗等要求,可以有效地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从而达到堵住质量漏洞、消除事故隐患的最终目的。 六、与使用有关的法规及规范 2003年6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查检验规程》。 2001年6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2002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了《关于开展在用压力管道普查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这些法规性文件的发布,建立了压力管道使用环节应遵循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方法。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首先清理了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状态,并建立了安全档案,为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制度的实施,可使新建压力管道从投入使用就纳入了受控的安全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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