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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周期锅炉 一、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二、锅炉停止运行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前,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重新运行年后,应进行内部检验; 三。新装锅炉首次检验应为内部检验; 四。对于不能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五。固定式小型锅炉每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在水压试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内外部检。 六。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 压力容器 一。压力容器外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二。内外部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级的,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级的,每年至少一次; 三。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四。投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3年; 五。安全阀、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测温仪表、液面计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至3年内更换。 压力管道 一。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役检验,每年一次可由使用单位取得检验资格的人员或由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 二。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三、经全面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 四、经重大重大改造使用条件更变停用2年以上需要新投用应进行压力试验安全阀、压力表一般应每年校验一次,破爆片一般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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